广西市危房等级评估安全检测鉴定评估单位
危房安全评估等级检测鉴定实例:
1组成部分(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)鉴定评级
1、地基基础——根据现场检测结果,房屋整体无明显倾斜趋势,未发现建筑物存在明显基础不均匀沉降的迹象和变形,上部主体和围护结构无明显因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变形和裂缝等;依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99)(2004年版)第5.2.2条第1款,评定地基基础为a级(无危险点)结构。
2、上部承重结构构件——根据现场检测结果,木梁、木柱普遍有不同程度的腐朽,个别木质构件剔除外部木材后发现内部腐朽严重,颜色呈深褐色,木材易被捻成粉末,均为危险构件(Td)。依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99)(2004年版)第5.2.2条第4款,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(整体危险)结构。
3、围护结构构件——墙体、门窗等外观现状基本完好,屋面防水层基本完好,依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99)(2004年版)第5.2.2条第1款,评定围护结构为a级(无危险点)结构。
2 房屋危险性鉴定 地基基础为a级(无危险点)结构,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(整体危险)结构,围护结构为a级(无危险点)结构,依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125-99(2004年版)的相关条款和5.3节的规定,综合评定**中心小学文昌阁为D级房屋,即承重结构承重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整体出现险情,构成整幢危房。
3 建议 房屋为D级房屋,整体出现险情,构成整幢危房,建议拆除重建。
危房是因承重构件的危险导致结构的危险而产生的 ,鉴定房屋是否危险 ,其前提是鉴定房屋构件是否危险。 结构不同、构件的材质不同 , 其危险值亦不同。 构件的结构形式、受力条件、制作方法、制造技术、受力方式不同 ,其危险值也各不相同。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中所指的构件 ,是指房屋的承重构件; 所指的结构 ,系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受力体系。必须明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中构件的分项与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的分项方法有所不同。前者是以承重构件为核心 ,并将与承重构件或房屋结构有联系的部分也纳入鉴定范围之内 ,主要考虑对承重构件或房屋结构的影响。 而后者则将房屋的相同部分进行分项 ,评定时主要以自身质量为依据 , 进行等级划分 ,不考虑其它部分的影响。
危房安全评估等级检测鉴定过程
1技术档案核实 核实内容包括:原结构设计图纸;地勘报告;施工资料等。
2结构现状检查: a)使用环境调查; b)结构作用调查; c)结构功能布置; d)结构及地基基础变形; e)各类构件外部破损开裂情况; f)结构构件连接节点状况检查; g)腐蚀程度检查。
2.3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,并依据现场检查、检测结果,房屋结构在现有状况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价,提出检测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。
3 鉴定依据
(1)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 125-99)(2004年版);
(2)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1999);
(3)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50007-2011);
(4)《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》(GB50068-2001);
(5)现场检测结果。
4 评定标准 依据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 125-99(2004年版),房屋危险性鉴定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,分为构件、组成部分、房屋整体三个层次。
4.1构件
1)危险构件:
2)非危险构件;
4.2组成部分 包括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、围护结构三部分。
1)a级:无危险点 2)b级:有危险点 3)c级:局部危险 4)d级:整体危险 4.3房屋
A级: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未发现危险点,房屋结构安全;
B级:结构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,但不影响主体结构,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;
C级: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局部出现险情,构成局部危房;
D级: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整体出现险情,构成整幢危房。 各级评级指标详见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 125-99(2004年版)的有关条款。
什么是危房检测鉴定:
危险房屋(简称"危房")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,随时有倒塌可能,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。
一、危房分整幢危多和局部危房:
a.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;
b.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。
3.2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,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。
a.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;
b.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。
二、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、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,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,全面分析,综合判断。